| 淮南市煤气有限公司煤气收费指南 |
| 一、 |
根据用户当月燃气表指数按实整数抄收。 |
| 二、 |
用户应按时交纳燃气费,连续三个月不交者自动停止供气 |
| 三、 |
滞纳金:每滞后一个月交纳燃气费,加收滞纳金2元 |
| 四、 |
燃气表停走需要换表的用户,当月燃气抄收办法:人口用气日基数乘以抄表日期至换表日期的天数再加上新表指数(若有热水器另加收计算)。 |
| 五、 |
燃气表停走或时走时停,运行不正常的用户燃气费收取规定:
1、凡属于上述任何一种现象的无论表上显示数字多少,均按人口基数收取,即一人户每月6立方米;二人用户每月12立方米;三人用户每月18立方米;四人用户每月23立方米;五人以上户每户28立方米。
2、春节期间,在人口的基数外加收8立方米。
3、安装热水器的用户,在人口基数外每月加收10立方米。 |
| 六、 |
用户搬入有燃气设施的住宅后,应及办理燃气开(过)户手续若抄表员抄表时发现未办手续,除办理手续外,另加收5元的代办费。 |
| 七、 |
用户用燃气从事经营活动,减去家庭人口基数以外的气量,气价按经营性气价收取。 |
| 八、 |
工业、商业经营气价按工业、商业经营性气价收取。 |